4月5日,原州区法院发出首份繁简分流改革通报,客观评价和分析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改革积累经验。
该院科学制定简易案件和复杂案件分流规则,规定法律关系杂、处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的“繁”案件由专业审判团队审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的“简”案件由特设的小额速裁庭专职审理。在“简”改革中,抽调5名办案经验丰富、调解功底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资深法官组成小额速裁庭,下设婚姻家庭、合同借贷、司法确认三个办案小组,试行员额法官下的法官助理与书记员“1+1”办案结构。办案小组根据专业化要求,对诉讼要素相对集中和系列性、群体性同类批量案件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和“示范式”快立、快审、快结。
为顺利推进“简”改革,小额速裁庭试行五项子制度改革。实行日立案分案制,强化诉调对接,立案庭将当日新收案件于当日下午五时前分至小额速裁庭,小额速裁庭当日即将案件分至具体承办人,对一些不宜小额速裁的诸如不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或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及时退转立案庭二次分案,杜绝审限空转现象。实行均衡分案制,根据案件类型、性质、被告人数及法官承办案件数量,综合考量,均衡分案,减轻办案压力。实行法律文书送达片区制,针对无法通过电话送达的案件,整合案件送达地址,进行定点集中送达,借阅审判资源。实行案件督办催办制,科学设定员额法官月结案指标,主管院长、庭长通过办案系统信息化之手对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节点提醒,确保结案率和结案均衡度。实行月通报制,客观评价繁简分流改革后试点的案件审理情况,科学分析改革中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据悉,原州区法院2017年2月13日正式启动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截至3月底,小额速裁庭40余天共新收民商事案件467件,审结303件,收结案数占全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数的44.5%(除三营人民法庭下辖案件数),最大限度提升了诉讼效能,改革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