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伯平)“我在看守所里常常想起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身陷囹圄的我期望被害人原谅我,希望法官给我改过的机会,在为数不多的青春时光里,做些有意义的事情……”近日,在原州区法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小明本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孩子,但进入高中阶段后,无心学习,思想叛逆,经常逃学出入网吧,浏览不良信息,并萌生了猥亵女性的想法来寻求刺激,加之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监管,最终导致小明走向犯罪道路。面对这样一个少年犯,为进一步掌握小明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法庭教育,让其成为一个心理健康、阳光的孩子,轻装上阵完成高中学业。法官在征得其家人同意后,联系了固原市原州区阳光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心理疏导。在温馨、值得信赖的环境里,小明说出了自己内心想法,对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法院认为,小明违背妇女意志,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根据事实及犯罪情节,对其判处期徒刑七个月刑罚予以惩戒,期满后小明将重返校园。
这是原州区法院首次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将心理干预机制融入未成年审判是顺应新时期未成年审判改革理念的有效举措。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干预,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正确对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促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从而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原州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王静介绍到